受托专业人士
受托专业人士(professionista delegato)是代替法官实际主持拍卖的人。在实践中,他是买家在整个程序中接触最多的人,但几乎没有人知道他的存在,直到需要递交报价信封的时候。
谁可以担任
《民事诉讼法》第 591-bis 条列明了三类人员:公证人(最好在该法院辖区内执业)、律师或会计师,且须登记在法院专门设置的名册中。
委托并非自动进行。同一条文规定,如果法官在听取债权人意见后,认为“为保护各方利益,有必要亲自进行出售事务”,则不作委托。
他做些什么
第 591-bis 条列出的职责多达十三项。与买家相关的是以下几项。
确定房产的价值,同时参考法官任命的评估专家的报告以及各方可能提交的意见。
负责拍卖的公告宣传,即拍卖公告以及在公共销售门户(Portale delle Vendite Pubbliche)上的发布。
接收报价、开启标书、主持报价人之间的竞价,宣布竞得结果,并制作出售操作笔录。
安排新一轮拍卖:拍卖流拍时如此,竞得人未支付尾款时也要再安排一轮。
办理过户裁定的税务登记、不动产登记和地籍过户,并负责办理法官命令的查封和抵押注销手续。对于“到底由谁实际注销抵押”这个问题,实际的答案就是:他。
退还保证金给未竞得的报价人,指示银行将款项原路退回汇出账户。
实际要去哪里
这是最重要的操作细节。第 591-bis 条规定,拍卖公告中须写明:所有原本应在法院书记处或在法官面前进行的事务,均由受托专业人士在其事务所办理,或在拍卖令指定的地点办理。
所以,报价信封不是送到法院,而是送到公告指定的地方。有关竞价程序的问题,也应向这个地址咨询。
一年内三轮拍卖
同一条文中有一项鲜为人知的规定:法官在委托令中会安排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进行不少于三轮拍卖。
正是这一机制解释了为什么未售出的拍品会在几个月后以更低的价格重新出现。降价的具体机制,详见关于流拍后价格会怎样变化的指南。
不要把他与另外两类人员混淆
同一程序中有三位不同的专业人士参与,而且经常被人混淆。
评估专家(又称估价师)撰写了评估报告:描述房产并评估其价值。完成之后,他就退出了。
司法保管人负责管理财产:安排看房、维护保管、在裁定后腾退。想看房应联系他,而不是受托人。他的职责详见关于司法保管人的指南。
受托人负责管理拍卖:报价、竞价、竞得以及后续手续。
保管人和受托人常常是同一个人,但这并非定规,两者的角色仍然各不相同。拍卖公告中会列明两者及其各自的联系方式。